企业的“护身符”:雇主责任险
文章发布于:2021-11-26 17:22:52
今天不聊个人保险,聊聊团财险中的雇主责任险。
买了工伤保险和(或)团体意外险,企业是不是就能高枕无忧了?如果你是老板或者HR,强烈建议阅读本文,找到答案~
下面是雇主责任险的狭义定义:
以被保险人对其所雇用的员工在受雇期间从事相关工作时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伤残、死亡或其他损失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这个定义里有很多重点:
1.被保险人是企业,而不是员工;
2.与工作有关才能赔;
3.出险情况包括意外和职业病导致的伤、残、身故;
4.保障的是企业的经济责任;
在员工因为重点2和3出险时,企业负有赔偿责任,雇主责任险转移的就是这部分风险。
狭义定义是雇主责任险的核心保障,随着保险的发展,有些产品的保障范围也有一定的拓展,不仅限于上述情况了。
狭义的雇责险保障,主要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在保障范围内,是否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是获赔的金标准。
↑工伤认定相关规定,出自《工伤保险条例》
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即使企业无过错,也要承担一些项目的赔偿,具体项目下面写。
这是很多老板问过的问题,先上结论:即使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仍然有部分责任需要自行承担,可以用雇主责任险转移这部分责任。
我国对于工伤赔付的总体规定是一致的,但各地在赔偿标准上有一些差异,我们以北京市为例:
↑北京市工伤赔付标准
员工工伤或视同工伤时,如果买了工伤保险,橘色的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灰色部分仍然由企业来承担。
可以看出,买了工伤保险,企业仍然要承担一部分经济责任,包括自费部分的医疗费、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伤重的话雇人护理的费用等等。尤其是5-6级伤残的情况,伤残津贴需要企业给钱,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数额也比较大,老板压力不小啊!
所以,雇主责任险可以看做是工伤保险的补充,在保障责任和保障额度上,进一步满足企业的风险控制需求。
更何况,如果企业没给员工上社保,那么表格中的全部项目都企业承担,风险就更大了。
不少企业给员工买了团体意外险,觉得这样就能覆盖工伤保险基金不赔的部分了,是这样吗?
同样先上结论:从法律角度,团体意外险并不能免除雇主责任。
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都属于商业保险,有相似之处。比如:都可以用固定的保费支出转移不确定的风险;一般来说都由企业付保费;都有医疗费报销、伤残赔偿金、身故赔偿金、住院津贴等保障。
所以,很多人会误以为买了团体意外险,就不需要买雇主责任险了。那我们再来看两者的区别:
对企业而言的最大区别,是团体意外险作为员工福利,出险了,保险公司会把钱直接打到员工或家属账户,员工一方仍然可以要求企业赔钱。
2014年就出现过类似的法院判例:
而雇主责任险才能转移企业对员工的赔偿责任,保障项目也是按赔偿责任设计的,比团体意外险项目多;出险了,钱直接赔给企业,再由企业赔给员工或家属,这样企业的赔偿责任就履行完毕了。
而且,团意险的保费列支在员工福利费中,不能税前扣除;雇责险的保费列支在成本中,可以税前扣除~
总体而言,雇主责任险主要是从企业的利益出发,在附加保障充足的前提下,可以兼顾员工利益,而团体意外险主要是从员工的利益出发。
所以,雇主责任险又被成为企业的“护身符”,在企业保险中,优先级是比团体意外险高的。